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吴宏耀先生在10月27日 国新办举行“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农村改革是农村发展的动力。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改革高度重视,经过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近几年农村改革持续深化,取得了重要进展,“十三五”以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也取得了很多成果,具体可以概括为“三个一批”。一是推动出台了一批顶层设计的改革方案;二是实施了一批纵深突破的改革试点;三是建立了一批成熟定型的法律制度。通过改革,初步构建起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制度和政策保障。具体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完成,“三权”分置体系初步确立,《农村土地承包法》完成修订,党中央也宣布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让农民群众吃上了长效“定心丸”。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印发,将启动实施新一轮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同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全面扎实推进。
二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完成,全国共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6.5万亿元,土地资源总面积65.5亿亩。有43.8万个村完成了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6亿多人。
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构建。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和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全国家庭农场超过了100万家,农民合作社超过了220万家,我们支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达到了44万个。通过农业的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带动小农户进入了农业现代化的轨道,初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四是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进一步健全。我们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国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5.5亿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10.88亿亩,国家完善农产品的价格行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也建立了生产者补贴制度,都取得了积极成果。
五是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初步建立,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形式不断规范,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强,文明乡风的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基本健全。
六是城乡融合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全国95%的县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得了重大进展,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完善“三农”制度和政策体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围绕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推出重大改革举措,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充分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