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村社会保障的传统模式影响深远
传统上,中国乡村社会保障实行的是一种土地保障辅以亲疏厚薄差序“小圈子”保障的模式,一种靠土地保从容、赖差序格局度艰难的模式。在这种传统模式下,每个人力求自给自足和自保自救,而当自身力量不济时,优先求救于家庭(户)、家族和亲属提供的血缘保障,其次求救于邻里朋友提供的地域保障,不到走投无路绝不会求救于政府提供的政府保障——政府救济和优抚安置。
这种传统模式的形成是由中国乡村社会的乡土性和差序格局决定的。乡村社会的乡土性决定土地不仅是一种生产资料,也是一种基本生活保障,时至今日仍然如此。2018年乡村调查数据表明,80%受访者视土地为生活保障,41%视土地为收入保障,21%视土地为养老保障,另有20%把土地视作精神寄托。乡村社会的差序格局决定,当遇到天灾人祸以致土地无法保障从容与平安时,村民会自发地依托自己的差序格局自救,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传统的由血缘保障、地域保障和政府保障组成的差序保障方式。
但这种传统模式是一种可靠性较差的保障模式。首先,传统模式淡化政府保障的作用,立足自保自救,且置村民基本生产生活保障于土地,而这种土地保障本身又受天时地利人和的极大影响,具有不可预见性,换言之,土地保障本身便需要更可靠的保障。其次,差序保障方式更多的是一种道义上熟人共度艰难的社会救助方式,且家庭(户)和政府外的保障大多是基于“好借好还”契约的一种民间借贷关系,一方面较难确定熟人在困难时刻是否可以提供、能够提供多少救助及允许多长缓冲期,即较难确定借贷的易得性、可预期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阻碍借贷双方事后的从容发展,甚至因“一人受困,众人为难”导致困难蔓延局面,此外,有可能引起民间借贷纠纷和高利贷事件,破坏邻里和谐。正因为传统模式的可靠性较差,使得村民有钱不敢花,从而阻碍了乡村资金的流转或社会化,不利于乡村建设。
即使如此,这种传统模式可谓历史悠久、盛行千年且影响深远,甚至由乡村波及城市,原因就在于它是由下而上自发产生,根植于每个中国人血液里流淌的文化基因。可以断言,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乡村社会很难扬弃其基于血液、地缘的归属感及由此建立的差序格局,也就很难扬弃“求人不如求己”“远亲不如近邻”“远水救不了近火”等观念,乡村社会保障的传统模式就仍有生命力。如何妥善处理传统与现代乡村社会保障模式的关系,使其相互对接和相容相生,让乡村社会保障更可靠,是一个值得重视的课题。
(2)乡村社会保障的社会化能力弱
现代乡村社会保障的历史短。中国直到1986年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提出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概念;在1993年第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才将社会保障界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五大支柱之一,才明确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
1993年后,城市社会保障的改革工作迅速展开,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等方面取得巨大进展,建立健全了“五险一金”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形成了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共存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但同时期的乡村社会保障的改革相对滞后,处于先行先试阶段,具体工作仅限于救济和优抚安置性质的五保供养、农村救灾、扶贫开发和试验性质的合作医疗试点等。
进入21世纪以来,现代乡村社会保障体系才加速成形,该体系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3年始)、最低生活保障(2007年始)和农民社会养老保险(2009年始)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五保供养、救灾、扶贫等救济和优抚安置制度,扎实推进农民工参与社会保险、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医疗救助和教育救助等工作,同时取消农业税(自2006年1月1日起)、完善农业生产“四补贴”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顶托农业生产。2003年是中国的现代乡村社会保障元年。
乡村社会保障的社会化能力弱。村民参保意愿和社会资本投资意愿都较小,导致乡村社会保障的社会化能力较弱。村民的参保意愿不高和个人缴费比例偏低,如2017年各地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之比普遍低于1:3,个别地区甚至低于1:8,除传统的亲疏差序保障观念等影响外,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和收入来源不稳定,即村民的经济承担能力小是关键原因。2017年村民收支情况是,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村民人均消费支出10955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4445元),村民人均剩余仅2477元(城镇居民人均剩余11951元),村民的收支及剩余都偏低;而且,村民收入主要来自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2017年,家庭经营性收入42%,工资性收入51%),农业收入“看天吃饭”,外出务工“看市场吃饭”,村民收入存在不稳定风险。
此外,社会资本投资意愿较小。因乡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服务功能和服务队伍建设等不完善,可用资源不足,再加上村民的经济、社会、文化等背景降低投资收益、增大服务难度和投资风险,导致乡村对服务人才和社会资本的吸引力较小,后果是乡村创业创新动力不足、企业数量质量偏低、集体经济薄弱和公益慈善事业落后,村民难以享受集体分红、企业年金、社会保险、慈善服务等来自社会的保障。
总体上,与城市社会保障改革比较,乡村社会保障改革相对滞后,乡村社会保障的社会化能力较弱,资金缺口较大,乡村社会保障的政策、制度和体系有待完善,乡村社会保障是中国社会保障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