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四五”乃至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应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为主线,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和组织振兴为重点,切实做好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和现代农业强国建设,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
(1)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在“十四五”时期,重点是深入贯彻实施2018年、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进一步细化落实相关政策,全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要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构建多元化的乡村振兴投融资模式,并将长期以来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扶贫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逐步扩大和延伸到支持乡村振兴上来。要尽快制定实施促进乡村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等方面的意见,并着手启动编制第二个乡村振兴五年规划,即《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23~2027)》。
(2)夯实农业农村基本现代化的基础。“十四五”规划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第一个五年规划,需要开好头、起好步,为如期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任务奠定好基础。各地区因所处发展阶段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程度的不同,需要从实际出发,采取梯次推进的多元化战略。[2]一是实行梯次推进。坚持因地制宜,遵循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律,分梯次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既要防止各地不顾条件盲目攀比、拔苗助长,又要发挥不同地区的比较优势,允许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二是探索多元化模式。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把握主要矛盾和问题,在关键领域进行改革和创新,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农业农村现代化模式。要加快推进能力的现代化,尤其是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对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值,以各指标能力缺口大小作为依据,不断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支撑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治理能力。三是创建国家试验区。当前,可以考虑选择一些代表性地区,建立国家农业农村现代化创新发展试验区,对发展较好、运作较成熟的各类试点项目进行整合提升,鼓励其在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大胆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和先行先试,起到引领带动作用。
(3)实行“以改革促振兴”的推进策略。改革创新是促进乡村振兴的根本动力。要依靠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激活要素、主体和市场,增强农村发展的内生活力,构建各具特色、具有竞争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和乡村全面振兴。特别要激活土地要素,以农业设施用地和乡村产业用地的政策创新为核心,为现代农业和乡村产业注入发展动能。同时,要切实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统领作用,建立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和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