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664号(农业水利类234号)提案答复的函
姜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保粮食安全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农业基础设施台账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重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等情况是优化农业资源配置、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我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先后建立了23套统计调查制度,统计内容基本覆盖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村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农产品市场运行、乡村产业发展、农产品成本收益、农业资源环境等农业农村主要方面,其中包括高标准农田、畜禽水产养殖场等重要农业基础设施数据。此外,我部还建设了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对在建和已建的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运行、管理等情况进行跟踪,及时了解农业基础设施投资效益发挥情况。经过多年不断建设完善,当前农业农村基础数据统计工作取得了较好进展,基本建成了农业农村基础数据体系并实现年度动态更新,为指导农业生产、引导市场调控、服务管理决策等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部将立足职能,研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加快完善农业农村统计制度,强化对重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和分析统计,进一步优化农业资源配置,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保障。
二、关于明确农业基础设施管理主体与责任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后管理与维护,明确管理主体和责任,是确保建设项目长期发挥作用、提升投资效益的重要措施。当前,部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问题,一些项目建成后因无人管护或疏于管护,达不到设计使用年限,提前丧失使用功能,造成极大的投资和资源浪费。针对这类问题,我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并结合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实践,近年来制定发布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拟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证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行。同时,还出台了《国家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对中央投资建设的现代种业工程和国家农业科学观测站等项目运行管理等工作进行规范,确保项目建设成效,持续发挥投资效益。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农业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按照“建管一体”的要求,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明晰管护主体责任和激励约束办法,加快实现基础设施建、管、用和责、权、利有机统一,促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作用。
三、关于加强水利设施末端建设与管护
加快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对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中央高度重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十三五”以来,每年安排2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重点支持华北平原、西北旱区等地区大力发展喷灌、滴灌等节水农业技术,引导和鼓励农民及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提高农田节水建设的参与度和覆盖面。2020年,中央财政通过水利发展资金安排59.84亿元,支持各地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现代化建设,解决重点中型灌区的“卡脖子”工程、险工险段,鼓励部分具备条件的重点中型灌区探索开展灌区提档升级,建成工程设施完备、灌水技术先进、生态系统良好、管理水平高效的现代化灌区。目前,水利部正在组织开展大规模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暗访调研,尽快摸清农田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厘清各方“责、权、利”,探索建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监管机制。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调动受益主体管护积极性,确保建成的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正常运行。
四、关于做实高标准农田建设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和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均明确“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确保到2022年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近年来,中央财政持续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2020年共安排中央资金867亿元,支持8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部要求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加强项目监督检查,指导项目实施主体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有关规定推进项目建设,确保田、土、水、路、林、电等综合配套,加快建成一批高产稳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同时,指导各地统筹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和其他渠道农田建设资金,完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使用机制,并充分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多渠道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加快提升农田基础设施防灾减灾能力。
五、关于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降低农产品损耗和物流成本,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对高质量农产品的消费需求。贯彻落实中央实施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有关部署要求,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重点面向高附加值生鲜农产品优势产区和集散地,整合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上下游产业资源,加强基地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改造,加快推广应用条码、智能标签等自动标识技术,促进业务流程升级和经营模式创新,目前已公布辽宁营口等17个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名单;我部会同财政部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统筹资金50亿元,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重点支持节能型通风贮藏设施、机械冷库等设备购建,推进节本降耗和农民增收致富。此外,我部指导鼓励各地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政策渠道,加强产地预冷、分拨配送、冷链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为加快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发挥积极作用。
六、关于加强智慧农业设施示范建设
近年来,我部按照《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等部署,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和智慧农业建设,加快推进农业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自2013年起,陆续在天津、吉林等5省市开展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并带动各省启动了一系列农业物联网项目,推动物联网技术在农业领域逐步推广应用。自2017年起,实施数字农业试点项目,重点建设数字农业创新中心、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和数字农业试点县等三类项目,累计中央投资11.5亿元,建设92个试点项目,着力提升农业产业数字化水平。自2019年起,实施精准农业应用项目,累计支持国内骨干农机企业推广前装农机远程终端10多万套、农机自动驾驶系统0.25万套、后装农机远程运维终端1.4万套,有力提升农机无人驾驶应用水平。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数字信息技术与农业全产业链的深度融合,提升农业产业精准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有效指导农业产业规划和生产,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10日